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地區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專門對輪胎胎紋深度進行了規定。
根據臺灣地區新的交通管理規定,車輛行駛于高速、快速公路上,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者輪胎胎紋深度(低于0.16公分)不符合規定者,由原來 處罰新臺幣1200元提高至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并排停車問題,也由原來最高處罰新臺幣1200元,改為一律罰新臺幣2400元。
根據新修正的相關條例,在臺灣地區包括無牌車未違規停車停于路旁,警察仍可以處罰并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在行車抽煙方面,只要駕車在道路上且周邊(約3.5公尺內)有其他車輛,如果吸食、點燃香煙(不含市售電子煙)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均可處罰新臺幣600元。
更多資訊,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中國輪胎商務網微信公眾號(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中國輪胎商務網證實,僅供您參考。未經許可,請勿轉載。已經本網授權使用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輪胎商務網”。 |
特別注意 |
本網部分文章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行業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本網論壇上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本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論壇的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權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15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