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260余萬元貨款,北京首創輪胎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首創輪胎)被山東一家化工企業起訴至房山法院,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這家化工企業還同時向法院提出了財產保全的申請。昨天上午,北京晨報記者跟隨房山法院的執行法官前往首創輪胎查封了5476條輪胎(見圖)。
輪胎名企成被告
首創輪胎是北京首都創業集團在原北京輪胎廠的基礎上,經過資產重組于1999年注冊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是國有大型一類輪胎企業。
山東一家化工企業近日向房山法院提起訴訟稱,其企業從2012年開始向首創輪胎供應橡膠助劑,而目前對方尚欠貨款260余萬元未支付,要求法院判令對方支付貨款。
原告申請財產保全
在訴訟期間,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財產保全申請,要求法院查封首創輪胎公司的輪胎。
昨天上午,記者跟隨房山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輪胎廠采取保全措施。從輪胎廠門前看去,偌大的工廠里不見一人,保衛室的工作人員電話通報后,從行政樓里出來一名工作人員將執行法官接進了工廠。
聽完法官來意后,這名工作人員開始向法官倒苦水,“不瞞您說,我們春節之后就停工了,現在還不知道以后怎么著呢。”隨后,該公司幾名法務部的工作人員前來將法官帶到了會議室講述公司現狀。
法官查封庫存輪胎
法官多次申明查封的法律依據和目的后,該公司法務部的工作人員在請示領導后,決定帶執行法官前往庫房查封輪胎。
記者跟隨法官來到工廠的庫房,這個比足球場還大的庫房內,大多數貨架上已經空空蕩蕩,只有庫房兩側還堆放著一些嶄新的輪胎。庫房管理人員陪同執行法官逐一對貨物進行了清點,在核算后,法官最終查封了5476條輪胎,并叮囑企業相關負責人不要擅自處置被查封的輪胎。
財產保全助清償貨款
執行法官告訴記者,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等采取強制措施。
“比如今天這起案件,如果未來企業一旦進入破產清算程序,那么今天保全的這批輪胎將有助于這家化工企業的貨款得到清償。”法官同時告訴記者,保全金額僅限于請求的范圍,“今天我們查封的這批輪胎市場價格就同化工企業起訴的貨款大致相等,既不會多保全也不會少保全。”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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