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近日,美國國際貿易法庭就中方針對美國商務部輸美輪胎反補貼調查進展提出的質疑做出回應,裁定認可美國商務部對于此案的調查結果。
此前,美國國際貿易法庭敦促美商務部調查機構,對中方在部分輸美充氣非公路用輪胎征收反補貼稅問題上提出的異議做出解釋。在10月30日的裁定中,美國國際貿易法庭法官簡·雷斯塔尼(Jane A. Restani)認可了美國商務部的最新調查結果。
據悉,本案最早可追溯到2008年,當時由中國企業(yè)GPX國際輪胎公司提出,并在之后同其他幾個案件合并審理,其中包括天津國際聯合輪胎橡膠有限公司提起的訴訟案件。
在最近的這次判決中,雷斯塔尼法官否決了中國方面針對美國商務部重審結果提出的異議,同時認可了關于GPX分支機構參與資產交易以及有關天津國際聯合輪胎橡膠有限公司獲得貸款免除等問題上的調查結果。
此次重審調查由美國商務部在今年4月中旬開始進行,起因緣于今年初的另一項裁決。
在此之前,國際貿易法庭曾做出裁定,認為在對非市場國家商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時,有可能發(fā)生重復計算的情況,并表示,這種情況應采取專門的方法來計算傾銷差價。
然而在今年1月7日的一項裁決中,美國貿易法庭判定,2012年3月通過的一項新法律不違反美國憲法的相關條款。法官表示,盡管法律條文包含了關于解決重復計算問題的條款,但這些調整僅適用于該法律生效之后的案子,也就是說僅適用于2012年3月13日之后做出的裁定。
不過,這位法官當時也注意到美國商務部在計算反補貼稅上的一些遺留問題,所以在今年1月份,她將本案發(fā)回美商務部進行復查。美國商務部在重申調查中解決了相關問題,這份最新認定結果于10月30日獲得了法官的認可。
更多資訊,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中國輪胎商務網微信公眾號(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中國輪胎商務網證實,僅供您參考。未經許可,請勿轉載。已經本網授權使用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輪胎商務網”。 |
特別注意 |
本網部分文章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行業(yè)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本網論壇上發(fā)表言論者,文責自負,本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論壇的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權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15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