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控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終止執行與山東奧賽輪胎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軟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1年3月23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合同公告》(2011-006),公告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青島軟控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軟控機電”)、青島軟控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軟控精工”)與山東奧賽輪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賽輪胎”)簽署的《買賣合同》和《加工定作合同》,合同金額合計57,255.20萬元。后續,公司在定期報告中對該重大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了持續披露。
因客戶原因,該重大合同未能按約定的進度執行,2013年4月25日,經雙方友好協商,公司與奧賽輪胎簽署了上述合同的《終止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
一、協議主要內容
1、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軟控機電、軟控精工與奧賽輪胎協商一致同意, 2011年3月22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合同編號:XJ20110303)、《買賣合同》(合同編號:XJ20110321)、《加工定作合同》(合同編號:MJG-06-11-002)不再履行。
2、雙方一致同意,免除因上述重大合同因不再履行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3、生效條件:《終止協議書》、《補充協議書》由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重大合同終止對本公司的影響
1、奧賽輪胎一直未按合同條款支付預付款,因此該項目未正式啟動,終止該重大合同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無影響。
2、針對該重大合同,于2011年銷售檢測產品確認收入255萬元,2012年未銷售產品因此未確認收入。因客戶投資項目取消,截至目前公司已將設備收回,并于2013年沖回2013年度銷售收入,轉回2013年度銷售成本。
三、備查文件
1、公司與奧賽輪胎簽訂的《補充協議書》;
2、軟控機電與奧賽輪胎簽訂的《補充協議書》;
3、軟控精工與奧賽輪胎簽訂的《終止協議書》。
特此公告。
軟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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